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关于2013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
参加考核及体检的通知
根据《阆中市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》及其补充公告的有关规定,决定对考试入围人员按1:1统一组织考核和体检,不按规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(2013年10月21日—25日)
1、提交档案。请参加体检人员在此期间内到市人才流动中心确定档案情况,档案在外地的考生到市人才流动中心开具“调档函”到档案所在地调档。
2、提交政审材料。请参加体检人员在此期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“户籍证明”,并在空白处注明有无违法犯罪记录、有无参加“法轮功”、有无参加“六四”组织等相关情况,加具派出所印章有效。
二、体检
1、时间及人员名单:
2013年10月28日 上午7:20
杨彬、杨凌霄、吴制芳、饶瑾、陈敬、杜鑫、张玲潮、石皓月、李成鹏、任亮、白云鹏、兰露、张娟、文莹莹、林海柱、熊久洪、孙宗均、赵恒、敬娟、程茂轩、马姝、罗凡杰、庞川、李润、苟楠、郑智锐、张黎、袁弥、朱自强、张伶珠、蒋宗良、徐丁山、王晨阳、蒲果、彭婧、侯俊华、李树贤
2013年10月29 日 上午7:20
张娇、王岚、周强、廖亚莉、胡春柳、赵小清、李婷、侯倩、吴小芳、赵琪、李鹏、陈湘林、杨雅翌、王娟、宋涛、涂海林、张斌、赵泊霖、张丹、曹雪凤、杨凤珍、宋林毅、唐丽娟、曾婷、黄茂菊、李晓雪、杜佳铃、伏伶、周建平、刘子铭、涂杰、曹娟、杨炯炯、侯星宇、陈欣、吴晓梅、邓琼
2、体检集合地点:
阆中市委党校大门口
3、体检费用:
费用由参检人员本人承担,其标准按实际抽取的体检医院体检收费标准收取(每人暂按400元预备费用)
4、体检注意事项:
1、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。
2、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一张。
3、参检人员在体检前三天吃清淡食物、不饮酒,在体检前一天晚上9点之后不进食(水)。体检前不吃早餐、不喝水,空腹接受体检。
4、体检过程中,参检人员不得携带使用手机。
5、参检人员须服从体检带队人员的统一指挥,体检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指定体检区域。
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3年10月21日